算等原因会引起发起份额总数发生调整特厚钢 |
| 发布者:无锡立硕物资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9-27 22:32:13 点击次数:103 关闭 |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8月20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 注: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场内简称:金 鹰元盛,基金代码:162108 。其中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元盛A份额, 基金简称:元盛 A,基金代码:162109;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元盛 B 份 额,基金简称:元盛 B;场内简 称:元盛 B;基金代码:150132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 3、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2、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 债、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回购、货币等固定收益类 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金鹰基金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97号文批准,于2002年12月25 日成立,是自律制度下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首批基金管理之一。注册资本2.5 亿元人民币,股东包括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美的集 团股份和东亚联丰投资管理,分别持有49%、20%、20%和11%的股份。 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资产估值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投资决 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风险控制委员 会负责全面评估的经营过程中的各项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资产估值委员会负责依照 基金合同和基金估值制度的规定,特厚钢板零割确定基金资产估值的原则、方法、程序及其他相关的估值 目前下设十三个部门,分别是:基金管理部、研究发展部、集中交易部、金融工程 部、产品研发部、固定收益投资部、市场拓展部、机构客户部、专户投资部、品牌电子商务 部、运作保障部、监察稽核部、综合管理部。基金管理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 资决策进行基金投资;研究发展部负责宏观经济、行业、上市研究和投资策略研究;集 中交易部负责完成基金经理投资指令;金融工程部负责金融工程研究、数量分析工作;产品 研发部负责基金新产品、新业务的研究和设计工作;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固定收益证券以及 债券、货币市场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市场拓展部负责市场营销策划、基金销售与渠道管 理、客户服务等业务;机构客户部负责机构客户的开发、维护与管理;专户投资部负责特定 客户资产的投资和管理;品牌电子商务部负责品牌宣传、媒介关系及广告管理、电子商 务的营销策划及业务推广等;运作保障部负责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与维护,跟踪研究新 技术,进行相应的技术系统规划与开发、基金会计核算、估值、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和清 算等业务;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和基金运作以及员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 内部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综合管理部负责企业文化建设、文字档案、 财务、后勤服务、人力资源管理、薪酬制度、人员培训、人事档案等综合事务管理。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共管理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精选证 券投资基金、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金鹰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主题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保本混合 资基金、金鹰持久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核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 中证5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泰精选信用债证券投资基金、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 资基金、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及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 实施准则、《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 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或违反基金合同的行为,无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 根据本《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通过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交易流程,确保公平对待 本基金管理人事前规定了严格的股票选库管理制度、投资权限管理制度、债券库管理 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事中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 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必要时启用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事后加强对不同投 资组合的交易价差、收益率的分析,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 本报告期内,本投资组合与本管理的其他主动型投资组合未发生过同日反向交易的 情况;与本管理的被动型投资组合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未发生过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 2014年上半年,随着资金面的相对宽松以及央行实施定向降准的货币政策,各品种债 券收益率显著下降为主,10年国开债收益率下降了85BP左右,部分企业债收益率下降了 130BP以上。金鹰元盛分级基金在上半年的投资中逐步降低了基金杠杆,在资产配置方面采 截至2014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94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24%, 我们仍然相对看好下阶段的债券市场的表现,部分债券品种仍有不错的配置价值,尤其 是中短期信用债。我们认为影响未来债券市场走势的主要因素为流动性以及宏观经济状况, 后续的投资中会重点关注上述两个因素。持续相对宽松的资金面将使上半年的债券牛市得以 持续;另一个关注因素为宏观经济,假如政府微刺激的政策对经济增长有一定的效果,将制 约债券市场的表现。但是我们对高收益低评级债券持规避态度,一方面低评级债券流动性较 弱,特厚钢板零割考虑回撤成本的情况下目前持有价值不高,另外,实质违约风险的可能会逐步暴露,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7 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 监会计字[2007]15号)与《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的指导意见》(证监 会公告[2008]38号等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同本基金托管 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 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务的核对同时进行。 为确保估值程序的正常进行,本成立了资产估值委员会。资产估值委员会由公 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研究发展部总监、运作保障部总监、基金管理部总 监、固定收益部总监、专户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投资经理、基金会计和相关人员组成。 在特殊情况下,召集估值委员会会议,讨论和决策特殊估值事项,估值委员会问题决策,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 基金法》、基金合同、特厚钢板零割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 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注:报告截止日2014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947元,基金份额总额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刘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东,会计机构负责人:傅军 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13号文《关于核准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批准募 集,于2013年5月2日正式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存续期限不定。,设立募集规模为 3,170,194,908.5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募集期间自2013年4月8日起至2013年4月26日 止,募集资金于2013年4月26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市分行营业部开立的本基金托管专户。验资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金鹰基金管理,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 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2010 年2 月8 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金鹰元盛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4年6月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7]84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率的通知》的规定,自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 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 经国务院批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的通 知》的规定,自2008年4月24 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 日起, 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 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 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 上市、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分配取得的股息 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 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注: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 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 注: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 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 注:本基金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4%的年费率计提。基金销售服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 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 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报告期末结算付金余额为42,221,435.11元,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为 546,913.62元;上年度可比期间结算付金余额为162,152,268.90元,当期产生的利息收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 出回购证券余额款2,049,441,802.30元,于2014年7月1日(先后)到期 。该类交易要求本 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7.9.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 7.9.2 本基金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选股票库。 注:本基金管理人、股东以及相关从业人员作为发起人认购的份额已经全部冻结,因折 算等原因会引起发起份额总数发生调整,以本基金管理人公布的数据为准。 1、本报告期,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原总经理殷克胜先 生已于2014年6月5日离职,由董事长刘东先生代行总经理职务。该事项已于2014 年6月9日公告,详情请查看2014年6月9日的《证券时报》和网站公告内容; 2、本基金托管人2014年2月7日发布任免通知,解聘尹东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 注: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位作为本基金的专用交易单位。 (2)具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 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 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 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 本报告期后,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聘请刘岩先生担任我
总经理,自2014年8月7日起,我董事长刘东先生不再代行总经理职务。上述事项已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