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钢板切割 |
| 发布者:无锡立硕物资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12-20 11:26:26 点击次数:244 关闭 |
昨日17时许,新安县公安局北冶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新安县北冶镇东沟村的一个工内发生火灾,特厚钢板零割火势凶猛,浓烟滚滚。 昨日17时许,新安县公安局北冶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特厚钢板零割新安县北冶镇东沟村的一个工内发生火灾,火势凶猛,浓烟滚滚。 北冶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发现,着火源是一个油罐。担心油罐爆炸,民警立即组织围观群众撤离,并开展灭火。考虑到火势较大,使用普通灭火器难以扑灭,民警通过紧急协调,从附近一家工调来一辆洒水车,特厚钢板零割持续一个小时奋战将大火扑灭,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经调查,该火灾事故是由于吕某、李某、胡某收购了陈某废弃工内的破旧油罐等废铁,四人在使用气割机切割油罐时,火星引燃油罐内的余油,引发火灾。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新安县公安局北冶派出所对吕某四人涉嫌违规使用明火作业,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使用电焊气割作业前必须彻底清理出作业地点及其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量合格的灭火器、防火沙、水源等消防设施和设备。遇到火灾时间拨打119或110。(洛报融媒记者 余子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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